7月25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》。同时,禁止医疗机构限制处方外流的方向再次得到明确。
《方案》要求,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,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,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;推进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设备共享,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。
自年新医改以来,一系列政策推动医药分开。此前出台的多个政策文件均明确提出,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,医院限制处方外流,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。
处方药的导入,将对零售药店的业务模式产生深远影响,包括导入后零售药店将直接对接大量的慢病和重大疾病患者,渠道价值和对工业企业的话语权将大幅提升。处方外流对于药店人是个机遇,也是个挑战,对药店人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!
多学一点点,才能为顾客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哦!今天,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些处方审核的基本知识!要适当的做些笔记哦!
一、处方的定义:
根据《处方管理办法》第二条规定: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(以下简称医师)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、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(以下简称药师)审核、调配、核对,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。
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。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,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,具有法律、技术、经济责任。处方分为法定处方、协定处方、医师处方。
二、处方的结构
1、前记:包括机构名称,费别(支付与报销类别),患者情况,门诊或住院病历号、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,临床诊断,开具日期等,并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,代办人姓名、身份证明编号。(基本是处方抬头部分+临床诊断)
2、正文:正文以Rp或R(拉丁文Recipe“请取”的缩写)标示,分列药品名称、剂型、规格、数量、用法用量。(与药品相关部分,这是正事)
3、后记:有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,药品金额以及审核、调配、核对、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。(所有签字、药品金额)
三、处方的种类
①法定处方:主要是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标准收载的处方,具有法律的约束力;
②医师处方:是医师为患者诊断、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。
四、处方颜色
1、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。
2、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,右上角标注“急诊”。
3、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,右上角标注“儿科”。
4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,右上角标注“麻、精一”。
5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,右上角标注“精二”。
五、处方调剂操作规程
1、审核资质
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(药师)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,未取得相应资格者应在药师指导下从事处方调配工作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方可开具处方。
2、审核内容
处方前记、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、完整,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。包括:处方类型(麻醉药品处方、急诊处方、儿科处方、普通处方)、处方开具时间、处方的报销方式(公费医疗专用、医疗保险专用、部分自费、自费等)、有效性、医师签字的规范性等。
3、审核用药适宜性
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,审核内容包括:
1)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,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;
2)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;
3)剂量、用法和疗程的正确性;
4)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;
5)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;
6)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;
7)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医
六、药品调配做到四查十对
查处方,对科别、姓名、年龄;
查药品,对药名、剂型、规格、数量;
查配伍禁忌,对药品性状、用法用量;
查用药合理性,对临床诊断。
药学人员应对“四查十对”烂熟于心,在工作中,要真正做到“四查十对”,需要我们拥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实战经验的累积。所以,任重而道远,我们要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,做一名合格的药师,为患者的用药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!
七、发药及用药交代与指导
其实就是简单通俗的语言指导和患者正确使用药物。指导的内容包括:用药时间、药物剂型的正确使用、注意事项、用药禁忌、药品贮存、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。
八、处方规则
1、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情况、临床诊断应清晰、完整,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。
2、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。
3、处方字迹应当清楚,不得涂改。如有修改,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。
4、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。书写药品名称、剂量、规格、用法、用量要准确规范,药品的用法可以使用中文、英文、拉丁文。但不得使用“遵医嘱”、“自用”等含糊不清字句。
5、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,婴幼儿写日、月龄。必要时,婴幼儿要注明体重。西药、中成药可以分别开,也可以开在同一处方。中药饮片必须单独开具处方。
6、西药、中成药处方,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。
7、一般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用剂量使用,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,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。
8、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,医师开具处方时,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。
9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,以示处方完毕。
10、医师的签字和签章必须和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一致,不得任意改动。
11、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。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:重量以克(g)、毫克(mg)、微克(ug)、纳克(ng)为单位;容量以升(L)、毫升(ml)为单位;国际单位(IU)、单位(U)计算。片剂、丸剂、胶囊剂、冲剂分别以片、丸、粒、袋为单位;溶液剂以支、瓶为单位;软膏及霜剂以支、盒为单位;注射剂以支、瓶为单位,应注明含量;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。
12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;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;对于某些慢性病、老年病或特殊情况,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,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。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,特殊情况需延长效期的,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,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。3、麻醉、精神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。开具麻醉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。
九、药品通用名
?《处方管理办法》规定医生为患者开处方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
?药品通用名即中国药品通用名称(CADN),是药品的法定名称,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,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。
?每一种药品只有一个通用名,因此,使用通用名可避免重复用药的情况。
?一药一名,避免重复用药!
十、药品的分类
1、药理作用来分
2、按剂型分类:注射剂、片剂、等
3、按照管理要求分
1)处方药与非处方药
2)国家基本药物
3)基本医疗保险药品
4、按药品来源分
5、中药分类方法
十一、用药适宜性审核
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
1、无适应证用药:
咳嗽无感染诊断用阿奇霉素、Ⅰ类手术切口应用第三代头孢菌素、肠球菌感染应用克林霉素、大观霉素应用非淋球菌感染的泌尿系感染。
2、无正当理由超适应证用药:超出说明书的适应症范围
黄体酮用于输尿管结石、黄连素用于降血糖、坦洛新(治疗前列腺增生的药物)用于降压、阿托伐他汀用于补钙、二甲双胍用于非糖尿病患者减肥。
3、盲目联合用药:表现在病因未明、单一抗菌药物已控制的感染、大处方、一药多名、联合应用毒性较大的药物。
治疗肠炎细菌感染性腹泻,给予小劈碱片、盐酸地芬酯片、八面体蒙脱石散。
4、过度治疗用药:
滥用抗生素、糖皮质激素、人血白蛋白、二磷酸果糖及肿瘤辅助药物等;无治疗指征盲目补钙如:食管癌给予顺铂+氟尿嘧啶+多柔比星+依托泊苷,多加表柔比星、依托泊苷不能明显提高疗效,反而会增加毒性。
5、有禁忌证用药表现在:忽略说明书上的提示;忽略病情和患者的提示。
?抗胆碱药和抗过敏药:伴有青光眼和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:尿失禁
?治疗感冒和减轻鼻粘膜充血的盐酸伪麻黄碱:伴有严重高血压患者:高血压危象
?脂肪乳:急性肝损伤、急性胰腺炎、脂质肾病、脑卒中、高血脂患者:脂质紊乱
?抗抑郁药司来吉兰:伴有尿潴留、前列腺增生的患者:加重排尿困难
剂量、用法和疗程的正确性
?老年人用药剂量应比成年人有所减少,60~80岁老人用药剂量可为成人的3/4以下;80岁以上的老人用药剂量可为成人的1/2。
?儿童用药剂量应按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儿童剂量(每千克或每平方米用量)按儿童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。
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
?根据临床治疗需要选择给药途径,选择的原则是能吃药不打针,能打针不输液;
?重症、急救治疗时,要求药物迅速起效,适宜选择静脉注射、静脉滴注、肌内注射、吸入及舌下给药方式;
?轻症、慢性疾病治疗时,因用药持久,适宜选用口服给药途径;
?皮肤疾病适宜选择外用溶液剂、酊剂、软膏剂、涂膜剂等剂型。
?腔道疾病治疗时宜选用局部用栓剂等。
十二、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
重复用药易发生用药过量,导致不良反应甚至中毒。其主要原因是:
1.一药多名
2.中成药中含有化学药成分
?降糖药(常含格列本脲):消渴丸、消糖灵胶囊、
?降压药(常含氢氯噻嗪):降压避风片、脉君安片、珍菊降压片(珍菊避风脉君安)
?止咳平喘药(常含麻黄碱、抗组胺药):咳喘灵、咳必清、鼻炎片、鼻通
药物应用的复杂性以及风险性,我们在指导患者应该注意到这样的问题,很多药物都存在不同疾病有不同的用法和用药剂量,也恰恰说明审核处方的必要性,审核诊断与用药的相符性——不仅儿童会患白癜风得了白癜风该怎样治疗